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全省城镇(乡)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推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按照青海省近日制定印发的《青海省美丽城镇(乡)建设工作方案》,从今年起,青海省将在尚未实施过美丽城镇建设的镇和部分地处道路沿线、景区周边、承载能力较强的乡,再规划50个乡镇,继续实施美丽城镇(乡)建设。
按照方案,近几年青海省将每年筛选10个乡镇,打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环境美丽宜居、管理体制创新、镇容镇貌协调、特色经济繁荣的美丽城镇(乡),达到《青海省美丽城镇建设标准》。在这批美丽乡镇建设中,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统筹推进市政交通、给排水和垃圾污水处理、公厕、能源供应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同时在这些乡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消除乡镇脏乱差现象,建设生态良好、宜居宜游的美丽乡镇。
美丽乡镇中,还将重视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城镇资源优势和地域特点,大力培育发展与城镇所在地主体功能和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特色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产业链水平,并不断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