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关要求,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部分,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5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计694.23亿元。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10月下旬,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地方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共计616亿元,提前下达预算超过2019年同口径预算执行数的90%。财政部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中央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工作,待进入2020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各省(区、市)用于贫困县的该项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