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9年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北省正定县、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吉林省图们市、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长兴县、安徽省巢湖市、福建省永泰县、江西省全南县、山东省荣成市、河南省长垣市、湖南省宁乡市、重庆市南岸区、四川省丹棱县、云南省澄江市、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康县、青海省贵德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等20个的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督查激励。
《通报》指出,2020年对这20个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奖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激励措施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