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组织申报、镇街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复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统一抽取专家,审定了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示范奖励部分)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由2021年8月6日至8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8231292、88221325
附件:1.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示范奖励部分)专家评审汇总表
2.专家评审会议纪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示范奖励部分)专家评审汇总表.pdf
附件下载: 专家评审会议纪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