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公告,对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告显示,持有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对于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全部使用完毕的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1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申请企业需在9月1日至15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公告明确,各地发展改革委及商务主管部门将于9月1日开始接收按照要求填写完成的申请材料,并将再分配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关税配额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用户交回的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于10月1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的结果通知到最终用户。
原文链接:http://ddsnyncj.dandong.gov.cn/html/20/20218/2c2fb9efd4b8a1f837bf47004a49ce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