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部党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2月4日,中心向整个工作系统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积极应对疫情的通知》,要求整个工作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在扎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增加绿色食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有效供给。指导推动各生产主体积极配合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加快恢复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有效供给,树牢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加工过程,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生产技术标准,畅通营销渠道,活跃线上线下交易,诚实守信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品种丰富、质量过硬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为积极防控疫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需要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强化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采用信息化工作手段,调整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倡导网上申报和网上办公,广泛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等标志许可审核工作,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质量监管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的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切实做到程序简化、指导到位、质量不降、效率提高。 三是消除企业证书到期不能续展的顾虑。依照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明确规定凡需办理续展的绿色食品企业、原料基地和检测机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研究决定,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绿色食品企业减免本年度内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对有机农产品企业减收认证费。同时,对湖北省工作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