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将于2018年9月由周口市承办举行。为了高质量、高水平地办好本届省运会开闭幕式,充分提升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文化内涵,把本届运动会办成独具魅力、特色的体育盛会,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创意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创意方案要求
(一)应征创意方案是指:在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开幕式和闭幕式规定的仪式程序的基础上,通过文艺和体育的表演,进一步体现省运会的文化特征,烘托省运会的精彩氛围。应征创意方案主要是征集在规定的仪式程序内的文体表演方案。所征集的方案分两种类型:一是开幕式创意方案;二是闭幕式创意方案。应征人可根据意愿自行决定应征上述两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也可以同时应征上述两个方案。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分别对应征的开幕式或闭幕式的创意方案进行评审,报组委会批准后,确定最终的评审结果。
(二)开闭幕式应征创意方案应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返璞归真、质朴感人。把展示中原文明和体现周口地域文化特色结合起来,融入中原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现周口地域文化,富有人文气息、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集聚城市特色。把弘扬体育精神与体现文化魅力结合起来,向世人传递自强奋进、团结和谐、乐观向上的激情和精神。
应征创意方案应充分体现“创新、特色、节俭、精彩”的原则。做到构思独特精妙、艺术形式新颖、视听效果震撼。每个创意方案至少有1至2个同类开闭幕式文艺表演中没有出现过的创新节目形式。在运用高新科技的同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安全性。使本届省运会开闭幕式成为具有极高文化品位和周口地域特色、风格独特的高水平体育文化盛典。
整个应征创意方案应有文字说明和电脑效果图,如有必要,也可以通过视频进行展示,还可以根据应征人的创意制作相应的模型。
(三)应征创意方案由下列内容构成:第一部分为“应征人信息”,包括《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第二部分为《开幕式应征创意方案》;第三部分为《闭幕式应征创意方案》。第一部分为必须提交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任选。
(四)开闭幕式将于2018年9月在周口体育场举行。应征创意方案应适合体育场馆的内外环境要求。
(五)应征创意方案必须做到现场演出效果与电视转播效果的有机统一。文艺表演时间长度不超过60分钟。
(六)应征人制作创意方案的相关费用及邮寄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七)如组委会认为有必要,可以通知相关的应征人前来组委会指定的地点对方案进行陈述。
二、征集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均有权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参加应征。
三、应征创意方案的语言
(一)应征人应以中文编制应征创意方案。
(二)应征人在递交应征创意方案截止时间之前与本届省运会组委会的来往函电,应以中文作为沟通语言。
四、截稿日期、投稿方法及地址
(一)截稿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18:00止。以邮寄方式递达的应征作品,以交寄时的邮戳日期为准;以当面送达方式投稿者,以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应征创意方案送达日期为准。
(二)投稿方法及地址:以邮件邮递方式投稿者,务必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并在邮件上注明“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创意方案”字样。以送达方式投稿者,请于截稿日期前送到。
如应征人提交模型,须与应征创意方案一同邮寄或送达。
提交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邮编:466000
联系人:周从亮
电话:0394—8269640
电子邮箱:zxwyk@126.com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省运会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创意方案进行认真评选。
本次评选设入围奖和优秀奖若干。获开幕式创意方案入围奖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获开幕式创意方案优秀奖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闭幕式创意方案入围奖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获闭幕式创意方案优秀奖的奖励人民币4万元。获优秀奖和入围奖的创意方案,由本届省运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应征创意方案使用
所有应征创意方案,其方案的所有相关权利均属于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本届省运会组委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方案进行增加、删减、修改、组合、再创作等;组委会有权从获奖的应征创意方案主创人员和团队中选择本届省运会开闭幕式主创人员和制作团队,或另行选择;有权在获奖团队中进行招投标程序,选择主创团队。
所有应征创意方案及模型,组委会恕不退还。
七、保密义务
应征人(包括获奖方案设计者)在河南省第十三届运会开(闭)幕式举行之前,必须对所提交的应征创意方案及相关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相关内容,不得将此方案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则,筹委会有权取消获奖方案设计者的获奖资格,追回奖金,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应征人义务
应征创意方案一经投稿,即视为应征人已经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遵守本公告及附件的规定。应征人不得对本征集公告及附件进行修改或者作任何形式的保留。
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筹委会。
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筹委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