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1年2月,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担负着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消费品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储藏和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以及农村服务业等各项任务,是我省城乡物资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是为现代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经济、技术、文化等多方面服务的综合服务组织。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省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制,还有遍布农村、贯通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由省、市、县、基层四级供销合作社组成,现有市、县供销合作社12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360个,各级社有企业3252个,营业网点2.27万个,拥有资产总额275.4亿元,营业面积559万平方米,从业人员9.7万人,是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台山市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会以来,广东省供销合作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以“三个放开”、“三个打破”、“三个转变”、“三个建立”为重点,深化改革、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加大改革发展力度,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以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社区消费服务社为主体的,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与加工储运、农村消费品销售、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反馈等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连接城乡的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农村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重点培育发展100家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重点办好1000家农产品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1000家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1000家社区消费服务社;把合作制理念和原则落实到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服务方式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是全省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和领导机构,由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分管,属事业单位编制,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合作指导处、科技工业处、财会处、监察审计室。其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对政府授权和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商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供销合作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代表全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全国总社的各项活动,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