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政府行为。政府为什么要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这需要进行理论论证。本文从弱质产业扶持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机会成本理论、博弈论、外部性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关键词: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经济学
2004年以来,我国对粮食生产者实施了一系列利益补偿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调动粮农的积极性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什么要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补偿的理论依据何在?需要我们深入分析。
一、基于弱质产业扶持理论的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
粮食产业是农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农业是一个需要重点扶持的弱质产业。粮食作为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其比较利益低下,其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粮食生产周期长,供给调整滞后于需求变化。粮食生产周期较长,具有较强季节性,当期生产计划基本上与上期价格走势挂钩,无法随当期市场需求及时作出调整。粮食的供给价格弹性大于需求价格弹性,粮食价格信息存在一定滞后性,导致蛛网现象存在,对粮食生产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从事粮食生产比其他行业生产要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加上,我国粮食是以小农生产为主,其信息资源来源不畅,进一步加剧了粮食生产的市场风险。第二,粮食生产具有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一方面,由于粮食生产受自然条件的约束,可能会遭遇洪涝、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生产上极大程度依赖于自然条件的好坏,具有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粮食产品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当粮食需求价格弹性小于供给价格弹性时,粮食价格波动较剧烈,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使得粮食生产相对其他产业生产处于弱势地位。第三,粮食生产投资回报率较低。粮食生产所需固定资产较多,但是利用率偏低,生产资金周转缓慢、投资回收期较长、技术进步滞后,对粮食生产投入资本缺乏足够吸引力。粮食生产的弱质性决定了粮食产业受到政府的特别关注,使得从利益上保障粮食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具有现实意义。
二、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的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
公共产品是指每个人对某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而判断某产品是不是公共产品,就要看它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也即增加的那个人消费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是指一个人消费某公共产品时,不会排斥其他人同时消费该产品。粮食安全是公共产品,因为粮食安全也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只是粮食安全是为了防止国人遭受饥荒的侵害。粮食安全的非排他性表现为技术上的非排他和经济上的非排他,技术上的非排他是因为粮食安全在表达形式上具有质量和数量要求,正因为有质量和数量要求,才使人们感到安全。若在一定范围内提供粮食安全服务,想要排除某一个体不受粮食安全保护,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经济上的非排他性是因为排除某人享受粮食安全品的成本大于排除他所带来的利益,代价及其昂贵,因此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所以,粮食安全具有非排他性。粮食安全品的非竞争 ,因为粮食安全是一个宏观概念,在一定时期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只需增加几乎趋于零的威本增量,在一定时期每个消费者对粮食的消费,只给其他人的消费产生微小的影响,不会降低其他人的安全感。因为粮食安全的提供是有数量和质量要求的,额外增加一个消费者,对其他人的影响是很小的,几乎可以趋近于零。所以,粮食安全是具有非竞争 。另外,公共产品的区域均等化理论是指实现国家各区域内公共产品的供给均等化,这就要求粮食的供给也要实现区域均等化,也即保证各个地区的居民都能得到足够的粮食。由于粮食安全是公共产品,因此,在粮食安全的供给过程中,为防止“搭便车”现象的出现,应完善政府的职能,由政府主导供给。但是,政府在进行粮食供给过程中能力也是有限的,必须引入粮食生产者,提高他们种粮的积极性,保障粮食供给。因此,针对粮食生产者比较利益低下问题,有必要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
三、基于机会成本理论的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
机会成本是指选择某种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方案的收益,而其他方案的最大收益就是已经选择方案的机会成本。粮食生产者的机会成本是指生产粮食而放弃的经营其他经济作物或者从事其他产业能获得的最大收益。要准确把握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必须从粮食生产的投入要素出发。粮食生产的最重要生产要素是耕地、资金和劳动力。从耕地角度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耕地种植粮食而放弃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的机会成本;另一种是耕地种植粮食,放弃从事养殖业以及饲料作物生产的机会成本。从劳动力和资金的角度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是从事农业生产所放弃的从事菲农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因为粮食生产的比较利益低下,导致他们不愿意继续种粮,而种植经济作物或者干脆放弃农业生产外出打工。现在农村的实际情况也大致如此,大部分精壮劳动力都外出务工,或者在农村从事其他的生产,而放弃粮食生产。部分地区由以前的种三季、两季改为只种一季,或者不种粮食。粮食生产的收益比起种植经济作物和从事其他非农生产的收益较低,也即粮食生产机会成本较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增加其种粮的收入。另外,应从机会成本的理论出发,衡量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的补偿度,使其放弃生产经济作物或者其他产业生产,提高其种粮的积极生。
四、基于博弈论的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
博弈论就是研究博弈行为中斗争各方是否存在着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的行为方案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注重博弈过程中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研究他们最优化的策略。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是囚徒困境,警察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因此,对两个人分开审问。有几种选择,如果甲沉默、乙沉默,则两人同服刑半年;如果甲乙有一方认罪,一方沉默,那么认罪的可以释放,沉默一方服刑5年;如果甲乙都认罪,那么二人同服2年。由于每个参与者都是利己的,他们无法获知对方的行为,为了保险起见,他们最后的最优选择是甲乙都认罪,同服2年。这一结果并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但是相对于参与者来说是最优的。在对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过程中,参与者有中央政府、省级政府、粮食加工者和粮食消费者,他们要对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进行补偿。中央政府可以选择补偿与不补偿行为,省级政府可以选择配套支持与不配套支持行为,粮食经营企业也可以选择参与与不参与行为,粮食消费者可以选择搭便车或者补偿行为,各行为主体在权衡利弊后,作出最优的选择。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粮食稳定供给,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的最优选择模式,应该是中央政府进行补偿、省级政府配套支持、粮食经营企业参与补偿以及粮食消费者也采取补偿措施,备利益主体齐力为提高粮食生产者种粮积极生。
五、基于外部性理论的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
外部性是指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效益或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所造成的一些低效率现象;也就是说某些效益被给与,或某些成本被强加给没有参与这一决策的人。外部性理论的三块里程碑,第一,马歇尔的“外部经济”理论,他在《经济学原理》中写道,经济中出现的生产规模扩大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依赖于产业的普遍发展,另一种是依赖于单个企业自身资源组织和管理的效率,前者被称做“外部经济”,后者被称作“内部经济”。第二块里程碑,是庇古的“庇古税”理论,他提出了“内部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的概念,并从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角度出发,应用边际分析方法,提出了边际社会净产值和边际私人净产值,最终形成了外部性
理论。第三块里程碑,是科斯的科斯定理,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交易成本,认为当交易费用为零是庇古的理论是错误的,因为无论初始产权如何分配,资源配置都会达到最优。粮食安全具有正的外部性,其社会收益明显大于个人收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保障粮食安全能够提供充足的粮食,在稳定农业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工业的稳定发展,因为工业部门只有在获取足够的食物后才能进行生产;另一方面,粮食安全同样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民能获得足够的食物,社会则稳定发展。由于种粮的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导致部分粮食生产者不愿意参与生产,
解决这种正外部性问题,应该采取补贴的方式,即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鼓励其进行粮食生产。
六、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
制度就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制度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它着重研究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制度经济学强调交易费用的存在,它们会减少交易量,因而会损害资产的经济专用性和资源的利益;可能会影响资源适用的边际等式和适用的密集度;会影响合约安排的选择。政府想要降低粮食安全的成本,建立一定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并不是有了制度,粮食安全的成本就会降低。一个无效的或者低效的制度会给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阻碍。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曾经实行过这样一种制度,即粮食的统购统销制度,严重制约了粮食流通,影响了粮食生产。因此,如果政府想要通过制度来降低粮食安全的成本,就必须以建立有效的制度或制度安排为前提。制度或制度安排需要支付成本,同时也需要一定的运行成本。现实中往往因为制度制定成本很高,或者制度的运行成本很高,造成制度主体无法支付巨额成本,而降低该制度或制度安排应有的效率。在保障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的过程中,应注重制度实施的成本,以及制度的运行成本,同制度运行带来的收益相比较,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对粮食生产者的各种补贴,不能只追求数量的增长,而应考虑补贴的具体
实施方法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略)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粮食主产区农民利益补偿机制设计与实现途径研究”(10BJY068)的阶段性成果。
Tags: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的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