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提高农民大病报销比例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璧勮涓績
时间:2012-09-15 00:00:00来源:[作者:海德汉【大 中 小】
前不久,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西安镇上口子村村民朱黎明不幸得了脑溢血,在大洼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一下花了90252元。最终经过报销,他个人只承担了25127元。
“按照以前新农合的报销比例,3万元封顶,个人要承担6万多,肯定得卖房子治病了!”朱黎明说,“现在盘锦市政府给我们参合农民每人交纳了10元保险;新农合个人承担外的花销,商业保险还能报80%,我多报了35124元,负担大大减轻。”
朱黎明说的“大病商业保险”是指盘锦市2011年开始推行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市财政为47.76万参合农民全额埋单,由政府出资购买大病商业保险,使新农合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省最高的10.5万元,是平均水平的2倍多。
据介绍,2011年盘锦市新农合基金补偿最高限额为2.7万元。参合农民医疗费超过2.7万元的,进入大病商业保险报销补偿程序,由人保健康公司进行补偿,当年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7.8万元。这两部分补偿合计最高限额为10.5万元。大病商业保险制度同样执行新农合“三个目录”,凡是新农合基本制度补偿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项目,大病商业保险不分医院级别、不分病种一律按80%比例报销。
今年,盘锦又将基本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保障额度分别做了上调:基本制度当年报销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2万元,两项合计15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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