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公布了112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商品。
其中包括苏泊尔电器、上海欧皇纺织品等知名品牌。
在这份缺陷商品榜单上,东莞制造的商品有4款,涉及到服装、电器以及制动液等类别。
工商部门提醒,购买了缺陷商品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话,经营者应当退货。
有名牌床单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此次省工商局公布的112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商品。
包括了家庭纺织用品、服装、电视机、童车等类别。
榜单上的“东莞制造”有:东莞富坊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商标为“babyjoli”规格型号为“WM0037”的女婴套装,其缺陷是“耐唾液色牢度”;
东莞市奈克思顿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帝洛士”规格型号为“2801”的男V领素色T恤,其pH值存在缺陷指标。
另外,东莞理想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RISUN”规格型号为“LED3919”的彩色电视机,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存在缺陷;
东莞市佳润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规格型号为“DOT3800g”的加德宝制动液。
运动黏度和蒸发性能存在缺陷
此外,还有一些知名品牌也出现在缺陷商品的名单中。
如苏泊尔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
上海欧皇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印花全棉双人床单和素色全棉双人床单。
其中,印花全棉双人床单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购买缺陷商品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那么,如果有消费者买到这类产品怎么办?工商部门表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凡有经营与此次公布名单同一商标(未标注商标的。
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警示等措施。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退货。
从10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15天后仍有相关经营者经营与所列缺陷商品名单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商品,或者未采取警示消费者等措施的。
即构成“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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