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至少数十亿元的大市场,更是一条侵蚀消费者权益的灰色利益链。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手机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近乎归零。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分别向三星和欧珀发起消费公益诉讼,并被法院受理,这也是全国首度被法院受理的消费公益诉讼。
荒唐的业内潜规则:预装软件竟达71个,手机内存大缩水
近日,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分别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获得受理,上海市消保委明确表示此次公益诉讼就是要打破行业潜规则,保护消费者利益。
预装软件导致手机内存缩水究竟有多严重?上海市消保委历时半年进行的比较试验结果可见一斑:19款受试手机每款至少预装了27个软件,除了必要的系统软件外,还有与手机正常运行并无关联的应用软件,且大量预装软件不能卸载。
抽样测试还表明,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在消费无操作的情况下,仍然会发生流量消耗,其中一款手机在受试的120小时(5天)消耗了近80MB流量
比较试验结果进一步显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所售的X9007型号智能手机,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所售的SM-N9008S型号智能手机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位列前两位。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宁海说,欧珀手机总共预装了71个软件,其中不可卸载软件数量达47个;三星手机中的预装软件也高达44个,且所有预装软件均不可卸载。
消保委进行的消费调查更显示,智能手机预装软件已经成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重灾区。调查中,有72%的消费者反映智能手机中预装了不需要但无法卸载的软件,81%的消费者遇到过智能手机上网流量异常的情况,还有57%的消费者认为智能手机软件会偷跑流量。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此前公布的调查也显示,6873位参与的消费者中,95.32%的智能手机中存在预置应用软件,其中88.91%不可卸载,98.6%的消费者认为这些预置应用软件不能卸载是不合理的。
巨大的利益驱动:预装软件成了利润的第一口奶
广东省消委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手机软件仅安卓市场就有接近30万的应用软件,目前国内预置软件市场的规模已经超过30亿元。记者调查显示,手机预装软件泛滥却难禁止,背后原因是巨大的利益驱使。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智能手机预装的软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保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必须应用程序,如电话、短信、相机和相册等;另一类是商业软件,如QQ、天气、地图、淘宝等客户端,本应给消费者选择权,但部分手机厂商却将这些软件预先安装,甚至被列入不能被删除的行列。比如,消保委测试的三星智能手机,微博、Flipboard、到到无线、QQ浏览器、百度地图、百度云、淘宝等商业软件竟然不能被删除;欧珀手机内商业软件更是高达20余个。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指出,即使是BAT这样的互联网巨头,预装APP到手机终端上,也需要向手机厂商支付费用,预装软件已经成为手机厂家的利润点。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部分经销商或厂商通过预装软件获利,装一个软件多的话会有3到5块钱,少的话也会有1到2块钱。手机厂商和渠道商降低了成本,形成了价格优势;运营商加载自家软件‘军团,增强用户粘性;软件开发商‘注水用户下载量,实现了经济利益。
欧珀公布的数据显示,其2014年智能手机全球销量达到3000万台。按照其每个手机平均预装10个商业软件,每个软件1元钱计算,手机预装软件一项保守估计获利在数亿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调查中发现,接受上海市消保委委托测试的检测人员在卸载部分手机的软件后,手机的容量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专家认为,这种现象说明,消费者看起来已经删除的软件实际上依然存在,根本没有被物理删除。
乱象促反思:靠什么来净化市场
2014年,中国的智能手机用户超过了5亿,成为全球智能手机用户最多的国家。记者梳理发现,国外早已开始了净化手机预装软件市场的尝试,国内各级消费维权组织针对这一乱象屡有动作,工信部也明确针对手机预装软件问题发文,但时至今日预装软件市场却依然乱象丛生。
净化预装软件市场早有国外经验可循,并非难事。自2014年4月起,韩国科学资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要求,韩国所有智能手机的预装软件,须可由用户自由卸载,包括运营商在发售手机时原装的应用软件。此外,手机出厂时厂商必须向用户标明预装应用占用的存储空间。包括三星、LG等手机厂商都被主管部门要求在手机中减少预装应用软件。
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并非各级消费维权组织第一次向手机预装软件开火,此前广东省消委会和深圳市消委会均多次呼吁要求净化市场。
2014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更联合23家消费维权组织联名上书工信部,要求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与支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软件分开,并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工信部随后回应表示,目前正在处理,并已委托专业机构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对广东省消委会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但时隔半年,乱象依然。
耐人寻味的是,2013年11月起实施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了管理要求,规定企业不得未经用户同意,预装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也不得预装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的软件,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等问题。刘春泉说,这一通知针对生产厂家有一定约束作用,但里面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也没有限定一律不能预装商业软件,也不能规范流通环节中发生的预装软件问题。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说,手机预装应用软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保委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手机内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其所销售智能手机内所有预装软件提供可直接卸载的途径。
陶爱莲说,提起公益诉讼,是基于这一做法已经成为智能手机的行业惯例,消费者无法自主选择,只有用公益诉讼的手段来彻底破除这类行业潜规则。希望此次公益诉讼能够起到示范效应,推动手机应用软件公平竞争,促进智能手机行业健康发展,消费维权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
Tags:用不了、卸不掉、偷流量——手机用户何时走出预装软件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