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局机关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更好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13]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发展和提升农民合作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农民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增强运行质量和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13年10月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新增农民合作社70个,新增合作社社员15000人,培育省级示范社11家、市级示范社12家的目标任务
二、发展原则
1、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发展农民合作社。社员要以农民为主体,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
2、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鼓励和支持开展合作经营,充分发挥农民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两个优势。
3、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带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
三、时间安排
整合力量,集中时间,举全局之力狠抓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提升工作。9月1日到10月30日,集中两个月时间,局机关站股结对帮扶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对照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和社员扩容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合作社发展和社员扩容任务。
四、工作重点
1、组织调查摸底,引导和争取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农民合作社。一是摸清辖区内的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争取农业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牵头创办合作社。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生产及加工技术、组织、运销、资金实力等优势,联合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组建合作社。二是摸清辖区内的农业企业,争取农业企业牵头创办合作社。依托农业企业创办合作社,可充分发挥其产品加工、销售的优势,较好地解决农业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三是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也是合作社经济组织,有集体资产和为组织成员服务、管理协调等优势,便于与广大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四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和返乡青年农民领办合作社。这些青年在知识结构、管理能力、市场观念上优势明显,通过领办合作,更易适合市场需求,提高合作社收入。
2、围绕主导优势农业产业创办农民合作社。一是积极围绕粮食生产、畜牧养殖两大主导优势产业和林、果、蔬、茶桑、花卉苗木等新兴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合作社。二是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土地、劳力、资金、营销等各种生产要素创办或入股合作社,推动合作社方式由单一生产劳务型向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型转变。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农民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的农民合作社模式,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3、规范发展,壮大原有农民合作社。对于规模偏小、服务功能偏弱、运行机制欠规范的合作社要按照规范化的标准,做好社员扩容工作。在此基础上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在统一服务、盈余分配等方面提升原有农民合作社,通过发展提升、增强服务功能,吸收更多的农户入社。
4、大力开展示范社创建,对示范社进行扶持。开展“五化四有”(即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有制度、有品牌、有人才、有产业)示范社创建工作,选择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行机制规范、服务功能齐全、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帮扶。通过示范社创建,培植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带动农户多、社会效益好的示范社。对评为省、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在扶持项目申报上优先予以考虑。
5、做好典型示范的宣传。通过示范社创建,及时发现、总结农民合作社的成功典型及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宣传途径,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农民合作社及其带头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形成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整体合力,为发展农民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表1:机关单位帮扶与农民合作社发展指导计划表
附表2:农民合作社成员(自然人)导入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