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副产品供销网
中国农副产品供销网
资讯信息
农副商城
网上互动
农产供求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南 -> 打假维权
每一个人都应该像邓超一样依法维权
时间:2016-04-29来源:大家维权作者:

文/杨燕明

备受关注的“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3月30日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发布该内容的3名微博博主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向邓超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

对于娱乐圈的明星来说,一直以来都是一些营销号“重点关注”的对象。营销号们随便“造个大谣”,就能获得极大的关注,哪怕知道造谣违法,一些人也乐此不疲,游走在违法的边缘上。遭遇名誉侵权的行为,明星们所采取的应对之策不尽相同:一般的,发个通告,并表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以此震慑造谣者;还有的,就是直接和造谣者对骂;再就是,不管造谣者怎么说,我就是不理你,事件本身,最终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逐渐冷却。

明星们不同抉择的高低优劣,的确很难评判,毕竟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依法维权才是最高明的办法。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谣言之所,这早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但真正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造谣者责任的案例并不多。之前,王健林、周杰伦等人采用过法律的手段,如今,邓超也采用法律武器来维权。令人欣喜的是,“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3月30日一审宣判,邓超获得胜诉。

或许在有些人看来,邓超较真大半年,虽然胜诉了,但获得的赔偿并不多,总共才10万元。这么长的时间跨度和这么少的赔偿,对很多人来说,似乎是“得不偿失”的。但很显然,“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的最大看点,不是赔偿了多少钱,也不是道歉,而是邓超通过法律的手段,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名誉权。这背后,法律的正义才是最大的看点,而这,也是“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最大的价值所在。

当然,置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审视,“三博主向邓超道歉赔偿10万元”的处罚结果,对一些造谣者而言,的确很难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为何呢?因为10万元与他们的获利相比,很可能只是九牛一毛。这就是说,对于侵害他人权利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应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毕竟,只有造谣者们被处罚的钱远远大于他们的获利所得,才能形成真正有效的震慑力,不然,在权衡利益之后,造谣者还可能步入“刚道歉又造谣”的轨道。

“邓超出轨”名誉权案最大的启示,就是依法维权。希望在周杰伦、邓超等人的“明星效应”下,更多的普通人遭遇权利侵害的事情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信仰法律成为一种下意识的举动。

生命不止,煮娱不息。娱乐圈大事小事、鲜肉腊肉、生料猛料、电影电视,这里通通能get到~~更多精彩敬请关注微信公号:shuizhuyu92(←长按可复制)

Tags:每一个人都应该像邓超一样依法维权
关闭】【顶部
>>相关资讯
热销产品
热点图片
精彩推荐
娱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