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恒)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消费者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他在大连汽车贸易集团(以下简称大汽贸)购买了一辆某国产品牌SUV。新车到手后他发现,车内多处螺丝有松动迹象,发动机底部还漏油,怀疑该车是一辆“事故车”,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交涉过程中,大连汽车贸易集团方面坚称该车未出过事故,拒绝赔偿要求。
车主:新车疑似事故车
“这辆车价格为8.39万元。”王先生说,他支付全款后就提了车,大汽贸赠送了发动机护板等配件。由于大汽贸的汽车维护人员无法安装,王先生就将车开到了朋友的汽车维修店自行安装。维修人员将该车开到升降架上,准备安装发动机护板时意外发现,发动机底部有漏油的情况。“更让人惊讶的是,车内多处螺丝都有被拧过的痕迹。”王先生说。维修人员告诉他,新车既不会有漏油现象,更不可能有螺丝被拧过的痕迹,这辆车应该是被“动过”,像是一辆“事故车”。王先生立刻开车返回大汽贸,希望得到一个合理解释。
王先生认为该车并非新车,大汽贸在销售过程中,有明显的欺诈行为,应该以“退一赔三”的方式进行赔偿。
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几天的协调,大汽贸始终坚称这辆车他们没有动过,只愿意送保养或者加钱换其他车型。
商家:可能是检测失误
对于王先生购车出现的闹心事,店家是如何回应的呢?近日,记者联系上了大连汽车贸易集团的郑经理。郑经理承认,经过店里工人检查,王先生购买的这辆车的确有螺丝松动迹象。但他表示,该车从厂家运送到大汽贸后就没有动过,没出过事故,至于该车运到大汽贸之前的事,他无法得知。
“每辆车从厂家运送到大汽贸后,我们的人员都要进行检测,这辆车出现的问题,可能是检测时我们没有发现,出现了失误。”郑经理说,确认有问题后,他们愿意与王先生协商解决此事,提出送保养或让王先生加1000元换一款高档次的车,都被王先生拒绝。而王先生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解决方案,大汽贸方面表示无法接受。
律师:是否事故车需鉴定
该车是否适用“退一赔三”,记者采访了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建华。郝建华表示,王先生在大汽贸购买的是商品车,商品车的出厂必须经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可能出现螺丝松动的情形,但松动的程度有限。根据王先生的描述,发动机底部存在漏油的情形,显然不符合商品车出厂的标准,至于车辆是否发生了事故确需证据证明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大汽贸“该车从厂家运送到大汽贸后就没有动过,运到大汽贸之前的事无法得知”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王先生有权向大汽贸主张权利,如大汽贸承担责任后也有权向厂家主张权利。如该车不是商品车或不符合商品车的标准商家又未告知王先生,则有可能构成欺诈,按照法律法规,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条款。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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