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亮点。由于这一部署刚刚提出,社会各方面的认识总体上还处在初步、零散、不成熟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亟须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深化理解,在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做出必要的回答。
深刻认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意义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新常态下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根本选择。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新的加速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好形势。但也必须看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还很不牢固:一是从农业资源看,不仅空间潜力有限,而且部分主产区土壤地力长期透支、质量持续下降、重金属超标、地下水超采等问题突出,已对农业稳定造成了日趋严重的威胁;二是从农民收入看,在家庭经营受成本抬升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收益有限、农民外出务工数量和工资性收入增幅明显趋缓、转移性收入总量小增量少等因素影响,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面临很大挑战;三是从农村社会看,农业劳动力长期大规模向城市迁徙,不仅导致农村人才等资源严重流失,并引发了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的管理、技术、资本、人才等现代要素更多更紧密地融入农业,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有利于扩大农村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利于聚集农村人气和改善农村人员结构,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顺应国内外产业发展新趋势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看,当今,产业融合已日益成为世界范围内产业经济发展不可阻挡的潮流。从国内看,在新常态新要求下,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进行深度优化调整,产业发展与国际接轨、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的步伐空前加快。具体到第一产业而言,近年来我国农业虽然在与第二三产业融合上步伐有所加快,但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由于产业融合度不够,不仅在生产环节竞争力严重不足,而且在加工环节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顺应形势、应对挑战,迫切需要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通过借势发展增强自身产业竞争力。
(三)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重要的政策理论和实践基础。第一,在政策要求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推进有关产业和领域的融合发展。第二,在理论背景方面,国外对产业融合的讨论早在数字技术导致产业之间出现交叉的上世纪70年代已经开始,国内关于产业融合的研究总体上滞后于西方约20年。尽管如此,近年来产业融合的理论已引起了三农学者的关注,有关产业融合视角下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专题研究成果已开始出现。第三,在实践基础方面,国内外关于产业融合发展的成功案例已有很多,国内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方面也有了一些探索与积累,为下一步推进更加深度的融合打下了一定基础。
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探讨要防止落入泛学术化的陷阱
第一,要防止落入简单套用经济学理论的陷阱。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此前国内外学者涉及甚少,研究中注重运用一些经济学原理十分必要,但要注意以科学辨证的态度加以扬弃,防止简单套用,犯本本主义的错误。
第二,要防止落入生硬照搬国际经验的陷阱。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农民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不足10亩,仅相当于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即使是与我国国情相近的日韩,户均经营规模也是我们的2~3倍,而我国的农业从业人口却是美国和日本、韩国的140倍和300倍以上。这些独特的国情农情也进一步说明,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我们同样难以照搬所谓的国际经验。目前,由于国外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专门探讨与实践极少,谈到借鉴国际经验,有关方面均把关注的目光投向日本二十世纪末开始的“六次产业化”。的确,日本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实施“六次产业化”发展战略,将农业生产向第二、第三产业延伸并加以融合,有效改善了农户的生活质量、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可持续性发展。但也要看到,日本的农业并非国际成功范例,其全日制农场只占14%,平均起来一个农场还不到一个劳动力,绝大多数是兼业农户,生产效率低下,其“六次产业化”实际上是政府应对这些问题的无奈之举。因此,我们在借鉴日本经验时,同样需要多立足实际,有取有舍,决不能盲目跟风。
第三,要防止落入概念定义过于机械封闭的陷阱。国内外关于产业融合的理论探讨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可是到目前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所以我们也不能犯学术上的急躁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本质上是一个动态和开放的系统,如果一定要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给出一个十分明确的定义,最好还是以因时因事发展的观点灵活处理,不宜过于较真。
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
(一)要明确融合的基点在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强调和始终坚持一定要把农业作为基点,将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务农就业增收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我们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点放在农业以外的其它方面,最终可能会带动农业农村的发展,但也可能会侵害农业和农民的利益。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只有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基点从一开始就明确放在农业上,始终把农业和农民放在突出位置,融合的方向才不容易出现大的偏差。
(二)要明确融合的关键在农产品加工业。除了农业以外,在二三产业所关联的各种业态中,能够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很多,比如,科技、信息、市场等服务行业,以及工业企业等,但面对众多选项,我们需要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抓住抓牢最重要的方面。农产品加工业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不仅具备一定的资本条件,还有着其它行业所不具备的天然优势。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本身就一头连着加工原料生产、一头连着加工产品市场销售,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不仅处在前延后展的便利位置,而且具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业时间较长,对农业既具有深厚的感情,也具有专业的人才技术等积累,支持农业发展中更容易做到得心应手。加之加工业规模庞大,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超过18万亿元,加工业增加值已占到全国GDP总量的20%左右,成为举足轻重的部门,对农村乃至全国产业经济发展影响巨大,具有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实力。这些情况表明,把农产品加工业定位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关键最重要的关键业态十分必要。此外,近年来休闲农业发展突飞猛进,市场空间十分广阔,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值得高度重视和借力的重要业态。
(三)要明确融合的主体在新型经营体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既要调动广大传统农户的积极性,更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目前,我国共有规模以上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40万家,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万家,其中省级以上1万家,国家级124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家左右。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实践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理念和要求,应在今后推进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激发他们的更大活力,推动其发挥更大的生力军作用。
(四)要明确融合的保障在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共同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在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政府不能够包办,也无法包办。但是,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是要加强规划引领。特别是在当前各方认识尚不尽统一、各地工作头绪尚不清晰的情况下,尤其需要通过规划等指导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原则方向和目标任务及措施。二是要加强示范引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及领域,通过总结发现树立一批融合发展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促进由点到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十分必要。三是要加强政策激励。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得好的地区和经营主体等,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金融扶持、通报表彰等形式给予适当奖励,推动形成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构建起长效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