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2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意见》提到,各地要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扑杀补助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
《意见》指出,各地要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积极与地方财政沟通,争取对销毁的非洲猪瘟阳性猪肉产品、建设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给予适当补贴。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对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病死生猪及其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一律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予以补助。对扑杀的生猪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产品,予以补助。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得对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盲目停贷、限贷。协调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功能。于康震透露,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病种范围,已发放扑杀补助经费6.3亿元,同时安排专项资金7.48亿元。
《意见》明确,各省要按照一省一方案要求抓紧完善本省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建立省级财政资金为主、中央财政资金为辅的基层信息采集经费补助机制,保持监测数据稳定性,提高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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