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经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走私、无证养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经研究决定,省林业厅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清山清套活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我省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在清山清套、打击非法盗猎和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非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现象依然存在,猎套、猎夹还没有得到彻底清除,给野生动物生存带来极大隐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全力推进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野生动物安全。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清山清套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巡查、巡护和清山清套工作,特别是东北虎豹分布区区域,要进一步加大清山清套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巡查、巡护和清山清套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发生伤害东北虎豹违法案件。封山设卡,加强野外巡护和进山人员的管理,严防死守,避免夹子、套子等猎捕工具带进山林,重点是对有过猎捕行为的人员,要建立档案并实行长期监管,切实有效预防伤害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与公安、工商、海关、交通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走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法律威慑。同时,从源头上研究并预防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制作、经营猎捕工具人员的排查,持续不断开展对经营市场的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清缴猎套、猎夹、网具等猎捕工具。特别是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切断非法盗猎者的销赃渠道,为保护野生动物安全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结合图片展览、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社区、进村屯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野生动物保护重大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正面宣传报道一些好做法和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五、全面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督查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森林公安全力参与,全面部署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清山清套工作,确保取得时效。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约谈。对不能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并造成东北虎、豹等野生动物重大伤害事件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近期,省林业厅将对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联合开展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清山清套情况报至省林业厅。
省林业厅联系人:郭磊
电话:0431-88627528
邮箱:lytbhc@sina.com
吉林省林业厅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