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9]6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印发《关于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农机鉴〔2019〕8号),撤销了常州御宝拖拉机有限公司生产的CY-121型手扶拖拉机、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南昌旋耕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GQN-165J旋耕机、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原: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江门市新会区新农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GN-131手扶拖拉机、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1WG-4(KM610K)型微耕机、潍坊润达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WG-6A型微型耕耘机、重庆田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WG4.0-105FC-ZC微耕机的农业机械推广证书。
经查,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原: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两款产品进入到该省补贴目录,但未销售。根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取消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原: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在该省的补贴资格。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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