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泰山区把落实农机补贴政策作为全年农机化主要工作来抓,采取 “四个坚持” 完善“六项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购机热情,全区落实农机补贴资金达506万元。
四个坚持:坚持早发动、早宣传,坚持领导重视、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搞好服务、严把供货、验货质量关。
六项制度:一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年初,泰山区与各处镇农机站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了各处镇,并明确落实工作责任人。二是公示制度。为确保补贴过程公平、公正,泰山区分4次对报名入围者、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购机户、确定享受补贴的购机户、购机者信息和补贴计划完成情况及时公示到镇、村,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督查制度。泰山区纪委、行风监督人员全程参与农机购机补贴整个工作,并在报纸、电视公开举报和监管电话,接受农民举报和监督。四是档案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省、市下达的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和数量指标执行,并加强对购机补贴申请者相关材料的审核,购机合同由区农机局与购机申请者本人面对面签订,严禁代签、冒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五是质量监管制度。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下大力气做好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质量监督责任,使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到位,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投诉处理到位。六是电脑管理制度。明确电脑操作由参加省农机购置补贴网络化管理(软件)操作业务培训人员操作,实行谁操作谁负责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实时录入数据,正确反映购机的动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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