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山东省济南工作的农民工数量已达150多万人,分布在济南市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据介绍,农民工群体虽然已走进了城市,却基本处于分散无序管理的状态。近年来,农民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农民工群体的落户、维权、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农民工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济南市推出多项实招,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济南。
户籍制度
制定市区落户阶梯式政策通道
为了打破农民工落户济南的户籍门槛,《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引导农民工有序落户城镇。在具体措施方面,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的落户条件,在市区以外全面放开户口迁移限制,借此解决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济南市将在现行落户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以申领居住证年限、居住状况、就业创业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为依据,为符合条件的高技能农民工和城市急需的优秀农民工在市区落户制定阶梯式政策通道。这也意味着,农民工落户济南市区的门槛也将逐步被调低。另外,济南也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逐步使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住房保障
有了稳定工作慢慢会有公积金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济南市将把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覆盖至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群体,需要单位缴纳的部分,按单位统一缴存比例,需要农民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暂按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而且,农民工在济南购买商品住房,也有望在契税、印花税等方面获得优惠。
为了鼓励社会资本为农民工群体建设保障性住房,济南市明确提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用于安置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的,一律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政策对为农民工提供租赁住房的业主或机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