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涵盖了中小学、高职教育、高考招生等方面内容,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高考制度改革。因为这是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改革,包括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统考只考语数外三门功课等等。笔者认为,高考制度改革不仅对全国的学生来讲是个福音,对农村学生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其中的加大农村地区学生招收比例、大幅度取消加分项目等政策,将在更大程度上缩小城乡高招的差距,有利于更多的农村学生能享受到良好的高等教育。
高考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村学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比例。目前的高考制度在城乡和区域上尚存在着两个“不尽公平”之处:一是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低,二是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低。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自2007年以来,国家层面即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2013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6%,最低省份录取率达到70%,两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至6个百分点。这次改革将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力争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到目前,我国农村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已与城市学生基本相当,但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仍然较低。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当年安排1万名,2013年3万名,2014年5万名。此外,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也要安排一定比例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力争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大幅度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将有利于城乡学生在同一平台公平竞争。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始于上世纪50年代,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呈现滥、乱的态势,不仅背离了加分补偿和鼓励的初衷,反而成为高考招生不公特别是城乡学生之间不公的一个表征。根据《意见》要求,从明年开始,我国将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也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同时,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以最大可能实现高考录取的公平。
高考录取的“两个依据、一个参考”将对农村学生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能力的提升,起到一个很好的引领作用。两个依据,即依据统一高考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个参考,即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减少高考统考的科目,注重个人综合素质培养,对引导农村学生全面、均衡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长期受高考分数指挥棒的影响,加上农村部分地区条件的局限,农村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的地方有很多。据笔者了解,北京的部分211高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时,都要专门针对农村学生开设一些免费的培训班,老师由高年级师兄师姐志愿者担任,开设的科目有英语口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等。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提升农村学生综合素质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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