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布拉镇举行“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补贴资金发放仪式,为哈拉布拉镇8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12万元。
“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主要是为重度肢体一、二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受资助城镇家庭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必须是最低生活保障或是困难残疾人家庭;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必须是长期需要家人照顾。
通过“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补贴资金发放,有效缓解了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负担,改善了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全面提升了重度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