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与该区纪委联合制定出台了《惠农区工程项目建设“2十2”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制度》,要求凡是政府投资类工程,经发改部门立项后,工程项目实施单位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惠农区纪委、检察院上报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报告和审计报告。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向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分别下发不同类别的《廉政警示与预防告诫书》,告知其在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与其签订《廉政承诺书》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