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决定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一、将如何提高合作社质量?
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主要包括:
1.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现代种养业。
2.支持合作社建设田头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发展直销直供、农产品电商等流通新业态。
3.支持合作社自办加工或者出资入股加工企业,推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4.培育服务城镇居民的新产业新业态,开发经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农业、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
二、如何通过合作社带动整县发展?
1.带动脱贫
贫困户可以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劳动、技术等资源要素兴办或者入股合作社。
支持合作社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收贫困户就地务工。
2.科学办事
指导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科学分配盈余,建立档案台账。
3.合作共赢
支持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和联合社开展互助保险试点,探索帮助小农户多渠道化解风险的新型方式。
选择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探索满足小农户发展产业融资需求的有效途径。
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着力在解决合作社规范运行、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
3.坚持分类指导
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差异,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4.坚持统筹协调
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合作社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支持发展的合力。
四、试点区域
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7个省均有实践探索的基础。在这7个省各选3个左右县(市、区),共计20个左右县(市、区)开展试点。
虽然本次试点区域仅20个左右的县市,但是从文件上来看,国家也在有意引导农户入社,让农户抱团,此举不仅可以消除土地流转的弊端,也可以通过互利互惠的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相信,合作社提质仅仅是第一步,未来更多的政策也将会针对合作社来定制。了解农业最新政策请持续关注本站惠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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