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壤全氮测定法
(半微量开氏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soil total nitrogen
(Semi-micro
Kjeldahl method)
UDC
631.423
GB 7173-87
式中:V――滴定试液用酸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0――滴定空白时所用酸标准溶液的体积,ml;
CH――酸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0.014――氮原子的毫摩质量;
m――烘干土样质量,g。
6.2
平行测定结果,用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6.3
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差:土壤含氮量大于0.1%时,不得超过0.005%;含氮0.1~0.06%,不得超过0.004%;含氮小于0.06%时,不得超过0.00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农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斐德、邵则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