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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03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

  亳农产办〔2017〕12号

  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亳州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省农委、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亳州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市发〔2017〕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化步伐,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全市现有基层农业、邮政、商务、气象、电信、供销等服务站点,采取“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充分利用农村基层现有设施和条件,整合政务、农务、商务、社会化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延伸到村、信息精准到户的信息服务体系,利用多种渠道、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的“三农”信息服务。力争2018年全市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到50%、2019年达到80%,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基本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村户发展。紧紧围绕村户发展实际需要,以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信息服务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夯实“全要素、全过程、全系统”的农村信息服务基础,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信息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集聚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强大合力。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采取开放式设计,留足创新空间和对接端口,依靠技术应用创新、运营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可持续发展格局。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实体农业的数据化、在线化改造,逐步形成“线上农业”和“线下农业”融合发展格局,实现产业链重构、供应链畅通、价值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等工作规范,以标准站、专业站和简易站三种类型建设,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以满足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为基本要求,重点在电子商务进农村村级服务站、乡镇农技服务站、村委会、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邮站、村邮乐购、互联网农业小镇、农村各类商超及服务代办点中统筹建设或认定,避免重复建设。 村级站(益农信息社)建设认定,由县(区)政府牵头,县(区)农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负责具体的遴选、认定、授牌、管理和考评工作,实行自主申报、村和乡镇(街道)两级推荐、县区农委与运营商共同审定,报省、市农委备案的工作流程。各县(区)农委要按照样式、编号规则要求统一制作益农信息社标示标牌,建立益农信息社档案,定期上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益农信息社实行动态管理。为加强村级站的管理和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县城和乡镇建设中心站。

  (二)建设亳州市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平台、整合资源、行政决策、综合服务的总体构想,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通过行政、技术、市场等手段,最大限度接入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推动服务资源的数据化和在线化,构建三农信息开放共享、各类服务全域覆盖、政务管理智能高效,集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农业信息服务和大数据应用的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向上打通部、省两级信息进村入户公益服务平台数据通道,向下延伸到县、乡、村,实现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于一体的四类综合信息服务。

  (三)开展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开展农业部门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加快公共服务体系与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融合,为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农民的业务体系提供信息支撑。通过多形式合作,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共享力度,引导气象、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就业、银行、保险、电信、邮政、供销、人社、民政等涉农信息资源接入,推动涉农服务事项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四)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采用“民建公补、公管民营”的方式,完善“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构建政府推动力、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相依相进的动力机制,依靠公益服务聚人气,实现商业服务可持续。鼓励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平台电商、金融服务商、系统集成商等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服务商进入退出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强化制度执行,严格界定激励条件。建立运营主体监督考核机制,一旦查实存在运维不得力、服务不到位、安全无保障等问题,将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时将取消运营主体资格。

  (五)创新为农服务方式。通过行政、技术、市场等手段,探索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接入方式,推动服务资源的数据化和在线化,创新服务资源融合共享机制。要引导电商、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社会资源在信息社集聚,拓展转账汇款、小额提现、缴费充值、票务查询、金融保险、社会保险、代购代销、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和电商服务。推动益农社服务终端汇集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气象等部门服务信息,并对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强化推进领导力量,统筹协调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落实。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信息进村入户有关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发展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进村入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探索多元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在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合作社评审认定及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下的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加强试点示范。按照农业部规范标准和省农委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开展益农社建设,在做好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的基础上,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完善运营机制增强益农社可持续运营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农民需求,总结出一套带动力强、推广价值高的示范服务方式。2018年,每个县区要建设不少于25个资源配置好、示范作用强的益农社示范社。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将对各县(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建立日常例行监测机制,把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区)要制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县推进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进度安排,按计划有力有序推进。

  

  

  


原文链接:http://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1000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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