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高青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4月10日至4月20日
将对春尺蠖实施飞机防治作业
公 告
为做好春尺蠖防治工作,保护全县造林绿化成果和生态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对春尺蠖实施飞机防治作业。为确保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中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二、飞防范围:全县境内所有成片林地、围村林、高速路和国省道两侧、黄河、小清河沿岸、重要水系林带的杨树。
三、飞防用药为符合国家标准的40%辛硫磷乳油。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 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畜等造成威胁 。 飞机不对村庄和城区实施农药喷洒,飞机经过村庄和城区时关闭喷洒阀门,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可以正常进行生产、生活。提醒广大居民,不要盲目听信谣言,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四、养蜂户必须在飞防前迁出飞防作业区;养殖蚂蚱的要进行遮蔽;露天蔬菜喷药后间隔两天方可采收;对虾池、蟹池、养殖场等场所在飞防时采取避让。
五、飞防期间, 禁止无人机飞行作业、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严禁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的高大建筑物作业 ,以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和群众的生命安全。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