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与菜篮子产品保供统筹兼顾,要服务于菜篮子产品快速上市。有效推进合格证制度试行试用,特别是对支援武汉、支援湖北的农产品要求出具合格证,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说明
一张小小的合格证,成为撬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创新的关键力量,吹响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号角。
?合格的本质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规定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通过试行合格证制度,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以此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其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更加有效地保障质量安全。农产品合格证实际上就是承诺合格,同时对承诺合格的范围也作了限定,聚焦在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上,主要是从可行性上考虑,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属人为操作因素,生产过程可控;而生物毒素和重金属主要是环境因素,生产主体难以控制,故不在承诺范围内。
?合格证与标识的关系
作为一项制度建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法律定位就是标识。标识是指食品标签、或附随文件以及为促销该食品时呈现的任何书面、印刷或图表的事项;标签则是指任何写在、印在、标记在食品容器上的品牌、图象或描述性事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因此,合格证就是具有统一样式,并明确标注基本信息的特殊标识。
?合格证与认证标志
区别主要在于功能不同、性质不同、出具主体不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功能是为了标示产品来源,证明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与标准的要求,是上市农产品必须达到的底线,应属规范性要求。合格证出具的主体是生产经营者,而且其产品上市必须提供。而认证标志则是为了标示产品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在品质或生产方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征,可作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参考依据,应属选择性要求。认证标志是需要通过授权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审定批准,并申请使用的,生产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乱用标志,可以说认证标志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高级表现形式。
合格证开具是否必须需要通过检测
检测作为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主要是用于结果监管,即通过检测上市的农产品来确认是否合格。我们需要把抽样检验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为过程监管。过程监管即通过多种方式,确保生产过程控制合格,即可认为产品合格。合格证的开具与管理是建立在过程监管模式的基础上的,即开具者承诺的合格是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为依据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中可对规模主体和散户区别对待,对于规模主体我们要求其将检测作为生产过程控制的一环,对于散户我们则要求其至少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合格证与追溯的关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信息化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创新举措,已成为智慧监管的重要建设内容和引领方向。合格证制度一端连着生产者,一端连着消费者,一些规模化主体还推行二维码合格证,用手机一扫便知,来源可溯、信息可查,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时的知情权。农产品质量安全虽然做不到零发生,但是通过合格证追溯机制可以完善发生-锁定-查处链条,及时找到收购者、生产者,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减少中间环节时间。通过合格证制度的运行,如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有效向社会公开问题产品流向,及时召回、销毁问题产品,严惩不法分子,树立公众消费信心。
合格证真实性的保障
目前产地农产品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收购商进入集中批发市场,制度要求产地收购者收购农产品时既要查验生产者的合格证,也要对下一家开具合格证。这样传导了责任压力,收购者势必对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和信息的真实性提出要求,为合格证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合格证制度是在现行监管制度上的加码,有一整套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主体名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本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收购者名录,形成包括生产、收购主体名称、类型、所生产农产品品种、不良记录等信息的数据库。强化日常检查。将合格证开具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对照主体库,既要核查合格证开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也要检查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落实情况,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严格监管。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生产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信用记录不良的要实施重点监管。发挥村两委作用。完善村级协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在村级层面指导生产者据实开具合格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监管站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