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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旧家电随便扔最高罚两万
时间:2009-12-01 00:00:00来源:作者:过客

    大到化工企业的污染物、医疗废物,小到市民身边的生活垃圾、旧家电、小纽扣电池,都不能随意乱扔。昨天(4月23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及今年7月1日施行《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对这一新法规进行详解。

    化工企业搬迁后,土地里有重金属污染怎么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孙振奎告诉记者,位于栖霞区的南京某厂,搬迁后环保部门环评就发现土地残留重金属,结果该地块挖地三尺,把被污染的几米深的土全部换掉后才开发了商品房。那这个钱谁出呢?孙振奎表示,法规上只写了“按照污染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原则进行修复和处置。”实际中要看情况,检测费用都是从土地拆迁成本里出,而治理费用,如果是该厂是因城市发展需要这家企业腾地方,那可能还得从土地收益里出;如果该厂是因严重污染环境周边居民要求搬迁,那这钱理当该厂出。

    “旧电脑、旧家电,甚至小纽扣电池,如果不经专业拆解处理,那里面的金属物还会回到市民身边形成危害。”孙振奎告诉记者,《条例》明确规定,电子废物不能混入生活垃圾,否则可罚款5000-20000元。

    《条例》还规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市民将旧家电卖给二手商最好留个买卖凭证,如果电脑及配件里有什么东西忘删了,发现个人隐私被曝光好歹还能有个凭据去告二手商,多少有个制约。”孙振奎如是说。快报记者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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