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4月28日)召开的全市家电(汽摩)下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从5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用普通发票”制度。
当前家电下乡中,一些销售网点发票开具困难,导致农民补贴领取时间延误。
今后,家电下乡企业和销售网点都要统一使用专用发票。发票上,“家电下乡专用章”为条型,长3.5厘米、宽2厘米,字体为宋体,分两行居中排列,上行为“家电下乡”四个字,下行为“专用章”三个字。农民在购买过程中可以此识别发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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