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1237-2012《电炒锅》是对1991年制定的《电炒锅》行业标准的修订。新版标准不仅增加了平底锅分类,而且对涂层的附着力和防粘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与食物接触部件的卫生做了类别的规定。
对于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升温时间要求“锅底中心温度达到200℃所需的时间,铝锅体不应超过5分钟,铁锅体及不锈钢锅体不应超过7分钟”;锅体表面最高温度要求“不应超过270℃”;“对于分体式电炒锅,热效率不应低于70%。对于整体式电炒锅,采用铁锅体及不锈钢锅体的器具,热效率不应低于75%;采用铝锅体的器具,热效率不应低于80%”;无故障运行要求“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应低于200小时,经无故障运行试验后,器具应仍能正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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