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消费者刘先生日前向中国质量新闻网投诉,反映自己在今年初购买的一台长虹牌等离子电视,使用不到两个月就出现了裂屏。刘先生投诉说,问题发生后,自己多次同厂家售后进行交涉,要求保修、更换,但他们互相推诿,至今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而刘先生至今只能用裂屏的电视观看电视节目。
投诉者原文如下:
2015年1月1日,我在渝北重百商场,购买了一台长虹牌等离子电视(型号3D51C2080)。2月6日,电视屏幕蹊跷裂屏(外屏完好无损,内屏出现裂纹),随后我就打电话给长虹的售后人员反映情况,他们来后简单看了一下,就说是人为撞裂的,然后用手机拍了两张裂屏的照片,说要发给长虹总部,让他们鉴定。2月9日,鉴定结果出来了,长虹总部也认定裂屏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他们的鉴定结果令我非常失望和困惑,我不知道他们鉴定的依据是什么?难道就是两张照片吗。他们片面地说裂屏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请问:在不损害等离子外屏的情况下怎么样才能把内屏撞裂?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那外屏上总得有痕迹吧。然而我的电视无论外屏和机身都没有任何碰撞痕迹,厂家也仅凭两张照片就做了鉴定,这能让人信服吗?
现在我找长虹的销售,销售人员叫我找售后,出了问题后他们就相互推诿,我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这就是长虹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吗?
编后:
刘先生反映的问题发生在半年前。现在的情况如何了呢?中国质量新闻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致电刘先生了解情况,被刘先生告知,截至目前,长虹彩电的裂屏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据刘先生反映,当时,长虹方面指派当地客服拍过照片给出了人为损坏的结论后,刘先生再次致电长虹总部,表示不认同这样的鉴定结果。随后,长虹总部回复刘先生说,会安排客服人员重新鉴定。但刘先生最终等来的是当地客服打来电话说:不会再做重新鉴定了。客服人员给刘先生的建议是:先这样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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