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政办发〔2013〕16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灵有关单位: 《灵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定级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已经2013年8月1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