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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校毕业生参与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3-09-03 00:21:21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张海

  根据省农委《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参与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高校毕业生参与情况,近期我局对全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参与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1家,其中有高校毕业生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18家,所占比例不足18%。全区农民合作社成员数22116户,其中高校毕业生人数1180人,均未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其中参与种植业合作社4家,畜牧水产养殖业合作社3家,加工业3家,农机合作社2家,植保、沼气等服务业1家,其他行业5家。
  (二)初现成效
  高校毕业生参与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材料整理、技术指导、市场营销、产品宣传、法律咨询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一方面优化了合作社的档案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大学生接触新鲜事物快,对电脑网络较为熟悉,一些高校毕业生利用网络,不仅积极为入社成员提供知识培训,还通过合作社网站进行产品推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而高校毕业生通过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更快的了解合作社知识和运作流程,接受了基层锻炼,也更加明确了自身定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业不对口,难以学以致用
  我区参与合作社建设和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大多为“村官”,从调研的情况看,涉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多,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脱节,加上社会资源少,因此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大学生“村官”,缺乏领创和参与办合作社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市场渠道。
  (二)传统观念影响,难以留住人才
  受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一些大学生主观上不愿意在农村就业,缺乏参与创办专业合作社的主动性。因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服务农村,故位置较为偏远,工作条件相对于城市来讲,物质条件差,精神生活匮乏。加之受家庭和社会舆论的影响,部分大学生“村官”难以转变就业观念,把“村官”作为就业的跳板,而把考研、考公务员作为个人目标的首选,对村内工作大都限于一搬事务性工作,更是很少主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三)政策扶持不够,难以留住人才
  一是资金扶持不够。据调查,当前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基本上限于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阶段,对于大学生创办合作社的关键问题——资金,基本上没有实质性的扶持措施。作为刚刚走向社会的大学生,人际关系少,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不能做贷款抵押,银行信贷之路根本走不通。二是创业风险难防范。目前,我区没有大学生创业风险保障机制,大学生参与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都需自负盈亏,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行业,一般都具有较大的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宣传。让在校大学生、待业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群体更多地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和广阔发展前景,吸引他们自觉参与合作社的发展。二是加强对大学生领办合作社先进事迹的宣传。加大对大学生领办、合办、参与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可以与高校联合共同宣传,通过典型事迹来激发各类大学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创业环境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作为大学生“村官”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协调农经、人社局、团委等部门,将参与合作社工作的的大学生纳入农业科技带头人培训系统,以开阔其视野,加强其业务技能。二是加强政策优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创办、参与合作社工作给予实际优惠。对大学生创办的合作社在注册登记、项目安排、补贴发放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一是对目前正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学生“村官”,从政治上给予给多的优惠优待,经考核后,可以择优录入乡镇公务员。二是设立大学社参与合作社工作奖励基金。可在市县两级专门设立大学生领办、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奖励基金,由县级农经部门考察,对在合作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学生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同时,将其领办、合办或参与的合作社纳入重点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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