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东丰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偿保险制度,给“参合”农民又增加一层健康保障。目前,全县受益的203人共获得大病补偿保险金185万元。
大病保险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内容。参加新农合的群众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到大病补偿保险。东丰县在搞好基线调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从新农合基金中直接列支一定比例资金,拨付至中国人保财险东丰支公司,将新农合大病补偿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家住杨木林镇兴安村的农民黄雨,患脑膜瘤后花去医疗费30多万元,新农合为其报销10万元,东丰县人保财险公司给予其大病二次补偿12万元。黄雨的母亲感动地说,是大病补偿保险给儿子解决了看病难题。
东丰县实施的“新农合”大病补偿保险报销制度,让不幸患有大病的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