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长白县纪委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严肃查处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监督惩戒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行使。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缺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促使这些领域制度规范化、法制化。推行和完善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镇村账委托代理中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委托代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完善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设立“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对村级重大资金往来、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的程序进行监督把关,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大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两委”班子议事规则、村干部岗位职责,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行村级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必须“一事一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决策行为。健全和完善村务(党务)公开制度、村务民主听证制度,建立基层党风廉政监督网络,完善纪检、组织、信访、司法等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的网络。
建立法纪惩处机制。通过推行村干部述廉考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掌握农村村干部廉政情况,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并加大整改力度,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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