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意见》着眼我国大国小农特点,顺应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新要求,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这既为广大小农户解决了耕种收难题,促进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又通过农机的载体功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就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政策。比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将有效破解农民购买大型机具“贷款难”“资金缺”问题;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将有效打通农业综合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省选择重点农机品种支持开展农机保险,将有效减少农机户风险损失,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这些政策指向明确、措施实化、扶持有力、含金量高,将为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增添新动能。
近年来,安徽注重对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的培育扶持,投入资金2700万元,建设了232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在推进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和农村生态、农民生活领域延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弘扬“小岗”精神,续写农村改革新篇章,勇做农机社会化服务探索者,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壮大服务主体。认真落实农机保险、信贷担保、融资租赁、购机补贴等政策,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二是优化服务机制。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促进各类主体融合发展、协同发展、良性发展;三是创新服务业态。在完善规范、提高标准、拓展功能的基础上,今后5年再建设800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实现农业乡镇全覆盖,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四是提升服务效率。加强新型农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互联网+农机作业”应用,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提高农机服务效率。通过努力,使安徽农机社会化服务在改革中闯出新路,在创新中加快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转自互联网,如涉及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告知本网处理。电话:010-6211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