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拄着双拐的汪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吉林省食品药品举报中心,将一面绣有为民所想,为民解忧的锦旗双手送到省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对省举报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专业的工作态度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2016年4月28日,汪先生来到省食品药品举报中心实名举报长春市某医院给患者使用的β-磷酸三钙生物陶瓷存在质量问题,汪先生使用后出现了断裂,怀疑该产品的来源渠道有问题,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受理科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汪先生,详细记录举报信息,耐心解答了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将举报信息进行分流,并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理,及时反馈信息。
经过长春市食药监局南关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长春市某医院使用的β-磷酸三钙生物陶瓷存在未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执法人员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罚。通过该案件的调查处理,医患双方达成了和解,汪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由于举报人汪先生举报信息属实,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省举报中心为汪先生发放举报奖励1000元。在举报奖励申报过程中,风险评估科工作人员认真整理案件材料,多次细致耐心地与汪先生电话沟通,在了解到汪先生行动不方便时,主动提出以转账形式将举报奖励款发放到汪先生手中。这些暖心的举动让汪先生热泪盈眶,他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还主动帮助我申请举报奖励,真是个为民办事的好部门。在场的所有同事也深感鼓舞,并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将更加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确保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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