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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农委经管站关于2009—2012年度三级示范社检查验收报告
时间:2013-06-04 00:00:00
来源:中国农资供销网
作者: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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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经管局:
根据晋农经局发〔2013〕7号《关于开展2009—2012年度全省三级示范社规范化建设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行自查,市级组织专人对尧都、蒲县、曲沃、侯马、大宁等县市区进行了认真的抽查。并且印发了《临汾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评级评分管理办法》(临农(经管)发(2013)68号)文件,将近年来命名过的示范社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累计注册的合作社达到6071个,省、市、县三级示范社共计755个。根据年初制定的《临汾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评级评分管理办法》,这次检查中,各县市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对三级示范社进行了评级评分,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143个,优秀的64个,合格的77个,已经倒闭的2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44个,优秀的58个,合格的62个,基本合格的82个,已经倒闭的4个;县级示范合作社468个,优秀的97个,合格的219个,基本合格的111个,不合格的41个,其中有2个已宣布破产。全市三级示范社,优秀的合作社有219家,占全部合作社的3.47%,合格的有551家,占8.73%。三级示范社都有命名文件和授牌。并且都录入网络进行网上公开。其中安泽县农委对合作社工作尤其重视,专门下发了文件《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位评级考核的通知》。
二、存在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缺乏
合作社没有规范的会计账簿,部分合作社有内部收支流水账。由于合作社收入有限,业务相对较小,为降低成本,财务人员多为兼职或社员本身,根本无法发挥会计职能,加之合作社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各项会议记录、生产记录也不够完整。不能准确恰当地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无法起到会计应有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2、资金周转困难,融资渠道不畅
在检查中,社员多次提到近几年生产成本上升太快,农业生产的收益不稳定,合作社维持基本的生产经营都很困难,更谈不上规模的发展壮大,合作社资金压力很大。个别合作社近几年策划了一批产品精加工、出口农产品延伸产业链等高效项目,但资金缺口很大,而现行农村信贷手续繁杂,合作社在运营中很难拿到贷款,致使项目未能实施,融资渠道不畅已成为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
3、盈余分配与现实存在差异
合作社在章程中都明确规定剩余返还的比例高达60%-90%,但在检查中尚没有一家合作社真正做到了分红,原因在于合作社根本没有盈余或者负债经营,社员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合作社大都通过积极联系商家购买社员的产品或者统一提供技术服务使合作社成员获益。这样合作社社员之间并未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对策建议
1、加强财务监管,规范盈余分配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做到有章理事、依规办事,认真做好示范合作社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并为每个成员分别建立成员账户,及时记录成员的权益变动和交易情况,年度终了在成员账户上,统一计算提取应向成员返还的盈余数额,合作社要按照财务制度和章程的规定,制定盈余分配方案,规范盈余分配顺序。合作社应及时设置会计账簿,配备会计人员,制定财务流程,为示范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应将财务管理水平和规范程度作为是否列入项目扶持对象的重要衡量指标,并对私分乱用财政扶持资金,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规范化运作
示范合作社应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规范运作、规范发展,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特别是注重政策法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生产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一是提高对合作社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依法办好合作社的能力;二是提高社员的基本文化素质,培养他们应有的市场竞争意识;三是提高合作社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务核算能力,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四是提升合作社核心领导层的实践操作能力,推动示范社的规范化建设,在内部管理上,按照合作社原则,重大事项充分协商、民主决策、投票决定,只有按照各项制度办事,合作社才有发展的潜力。
3、争取财政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要继续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特别是在基地建设、产品开发、教育培训、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争取各种低息贷款,解决合作社流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加工环节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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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农委经管站关于2009—2012年度三级示范社检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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