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社成员获取流通环节增加值,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打造了农产品生产环节到终端销售环节的“直通车”,有效提升了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有利于农民获取流通环节增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提高了合作社产品质量,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销量不断增加,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强,品牌效应日益明显。
(三)降低了产品交易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农产品。通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减少了流通中间环节,减少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降低了农产品销售价格。
(四)减少了合作社和超市的市场风险,有效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通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超市直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契约,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将终端销售环节的信息传递和反馈到生产环节,农民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实现均衡供给。
(五)缓解了合作社员资金压力。通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超市通过合作社发放订金或以中长期供货合同或仓单抵押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为部分农户提供了生产所需资金。
为推进“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农业部与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财政支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采取产品展示展销、洽谈等多种方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搭建沟通对接平台;开展“农超对接”公益性培训,增强合作社食品安全和品牌意识,提高种养殖技术水平;把引导支持500家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作为2009年为农民办的22件实事之一。具体做法是:
下一步,农业部将全面推广“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争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品牌化建设和小型冷藏库及冷链运输设备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超市开展配送业务,提升“农超对接”水平。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为合作社提供及时的市场供需信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力度,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掌握市场规律,熟悉国际农产品流通先进经验,树立精品、诚信意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农校对接”试点,拓宽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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